湖南常德:在新319国道收“过路费”,2名男子被刑拘

嫌疑人主动自首

近日,常德经开区公安局石门桥派出所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8岁,石门桥人)、刘某(男,39岁,石门桥人)。

8月30日,石门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石门桥镇八斗湾村新319国道上运输砂卵石时被人敲诈勒索。

接到报警后,石门桥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杨某与刘某因自己运输砂卵石超载曾被人举报,导致运输生意亏损金额较大,因而产生记恨心理,于是两人便想出通过举报超载运输车从而收取“过路费”的主意。

自2024年4月起,杨某、刘某两人便经常在新319国道上蹲守举报过路的运输车辆。在多次举报至交警和路政后,便有受处罚的运砂老板托人联系杨某与刘某,两人趁机与运砂老板商量以1元1吨的价格的收取“过路费”,收取好处费后,运砂老板的车辆在经过新319国道时才能免于两人的举报。在尝到甜头后两人便加大了对其他运输车辆的举报频率,导致多名运砂老板被敲诈。截至2024年9月,两人通过该方式非法获利两万余元。9月23日,经办案民警对杨某与刘某释法说理,两人主动前往石门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嫌疑人杨某与刘某对多次结伙敲诈勒索他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