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大米虚标保质期卖向学校4万多斤 监管介入严惩不贷
近期,有网络反馈指出,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某粮库存在将超出保质期限的应急大米更换包装,并标注新的生产日期后,供应给了当地的部分乡村学校。
对此,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的情况说明。经初步调查,自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该公司采取自我分装或委托他人分装的方式,用动态轮换库存大米替代其品牌大米销售,涉及数量达16221袋,总重量116467.5公斤,销售额为62.73万元。其中,向酉阳县内如龙潭、龚滩等地的学校售出1215袋,重量为23119.5公斤,销售额11.67万元;剩余部分则销往社会,共计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额为51.06万元。该行为涉嫌虚假标注产品保质期。
目前,调查小组正深入调查此事件,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理所有违法行为,绝不宽容。与此同时,重庆粮食集团已决定免除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内及行政职务,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实施降级处理。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酉阳县的龚先生爆料,他曾在该公司工作时目击公司将接近或超过保质期的县级应急储备大米重装并篡改生产日期后分销,且部分大米流向学校。龚先生出示的证据包括内部通讯记录,显示大米被送至多所学校及零售商处。
另外,段明清,前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也是重庆市粮油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在10月10日回应第一财经关于大米翻新销售的指控时提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事件很快会有官方结论。他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因这一事件已被降职,并于上月底转至另一家公司担任副职。段明清还表示,举报者对公司持有不满情绪。
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涉事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800万元,完全隶属于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过去生产的大米制品检测均显示合格,但公司历史上多次牵涉合同纠纷诉讼,且其全资子公司在今年1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面临消费限制。